关于做好2011年度市机关年终总结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1 12:40:00 部门:市人事局 作者:
图市机关各部门:
按照《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要求以及师市党委的总体安排,现就市机关2011年度总结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结考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1年12月5日一天
2、地点:政府二楼、四楼大会议室
二、总结考评对象
(一)市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市机关主管部门进行总结考核。
(二)师市机关工勤人员、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各主管部门组织考核。
(三)援疆干部由援疆工作队组织考核,考核结束后将定等结果报师党委组织部统一发文公布。
三、总结考评方法
(一)各部门组织学习考核文件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撰写部门年终工作总结;个人准备述职述廉报告(处级干部)、工作总结(一般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和工作总结要结合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从德、能、勤、绩、廉和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等方面进行撰写(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二)述职述廉:部门处级领导在分系统内依次作述职述廉;非领导职务的处级干部和一般干部的述职述廉或总结由各部门自行组织,不在分系统内进行。
在分系统内对处级干部和一般干部分别进行测评。
推荐处级后备干部。
填写年度考核表,上报述职述廉报告或工作总结。
(三)根据民主测评情况,各系统工作组对本系统内的处级干部汇总测评结果;对一般干部做出定等建议,各部门主管领导以此为依据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一栏。
四、总结考评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年度考核工作组
图市机关组:组    长:于 林
召 集 人:白建成、何文森
工作人员:侯林山、张东升
(二)考核组的职责
1.召开系统考核工作组会议,安排工作人员具体业务工作,讲解考核工作的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组织本系统工作组的述职述廉及测评工作。
2.汇总本系统内处级干部和一般干部的测评结果,汇总本系统后备干部推荐结果,审定本系统一般干部定等。
3.收集本系统所有人员的考核登记表、总结和处级领导述职述廉报告(总结)、部门工作总结报市党委组织部。
五、总结考评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考核定等按处级干部和一般干部两个层次分别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各等次具体要求见《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
(二)民主测评时对优秀等次的推荐不限定数量。
(三)处级干部优秀人员由师市党委审定,一般干部优秀人员由考核组审定。优秀等次人数所占比例,以本系统组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不含工勤人员)为基数,控制在20%以内。
提前离岗人员不计入本系统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的基数。对擅自提高优秀等次比例的考核组,考核主管部门不予审批,考核结果无效。其中师市机关(包括公、检、法、司)正职领导干部评优定等方法为:师市机关分系统测评得分,团场、企事业单位干部测评得分及师市党委常委评议得分加权后再分配到各系统中,将排名顺序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须由各系统组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五)处级后备干部条件和资格
后备干部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和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等。
后备干部应具备的资格是:
(1)正处级后备干部,应是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时间在两年以上;
(2)副处级后备干部,应是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且任职时间在三年以上;
(3)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
后备干部推荐人数:正副处级后备干部按照符合后备干部条件人数的1/3掌握。图市机关、政法系统后备干部经考核组审核后确定,师机关后备干部由师党委组织部汇总后经师领导审核后确定。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是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调整和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公务员,要进行诫勉谈话,谈话要有记录。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要进行离岗培训,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安排。
七、相关事宜
1.2011年新录用的公务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规定进行总结考核,考核结果向市人事局报送,其中处级干部的定等经师市主管领导审核后由师考核(考评)委员会确定。
3.凡正式调入机关的,参加所在部门的考核。借调到师市机关工作的各类人员,由借调部门对其写出书面鉴定,转回原单位作为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调任或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4.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机关考核时列入本部门统计人员,但不参加系统测评、不定等次。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原则上定为称职,特别优秀的,在同挂职干部原单位及考核组协商后可以定为优秀。
5.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
6.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7.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8.年度考评中的各类表格由各系统工作组按表样自行印制。
各系统组在2011年12月5日前,将考核材料:各部门工作总结5000字;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非领导职务的处级干部和一般干部的述职述廉或总结)3000字一并交市党委组织部(纸质、电子版)。(公务员年度考核表用16K纸正反面打印)
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年终总结考评工作。各系统考核组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切实做好2011年度总结考评工作。
附件: 《2011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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